上海招商网络> 资讯中心> 优惠政策> 正文

关于实施《临港地区新一轮“双特”产业配套政策》的通知

2019-04-10 17:14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和能级提升,推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主体承载区建设,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如下产业配套政策。

第一条 设立产业引导基金

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基金,引导和扶持临港地区重点产业发展。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基金,推动集成电路装备和材料产业集聚。

设立50亿元规模的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引导境内外智能制造产业集聚。

设立20亿元规模海洋产业发展基金,建立涉海企业市场化投融资体系,推动海洋产业发展。

设立10亿元规模临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二条促进智能制造发展

设立每年5亿元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先进制造业能力提升。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功能平台和示范工程建设,按投资额给予10%—30%扶持,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

重点支持智能制造技术和标准研发、产业发展和系统集成,给予项目研发投入30%、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

鼓励企业智能制造新产品研制,支持装备首台套突破,并给予首台装备销售额不超过30%、最高3000万元支持。

支持智能制造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应用,按项目投资额给予单个项目20%、最高300万元支持。

第三条 推进产业能级提升

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临港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支持。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产业内涵发展、产业技术创新、研究和培育“四新”经济等方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单个最高5000万元支持。

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和技术发展,对新能源开发、循环经济发展、落后产能淘汰、节能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扶持。

第四条 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

支持金融服务、航运物流、现代商贸、文化创意、信息服务、旅游会展等支柱服务业,科技服务、设计产业、电子商务、数字出版、专业服务、节能环保等新兴服务业,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产业、家庭服务等社会服务业,以及信息、技术、人才、贸易、资金等服务平台发展,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扶持。

第五条 促进创新要素集聚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3年内实现首次市场销售的企业,按照首笔订单最高3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并在临港地区产业化的项目,按照专项支持总额的10%给予配套,最高200万元。

构建完善创业生态,推动众创空间发展,鼓励众创空间培育创新创业企业上市,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扶持科技小巨人和孵化器等项目发展,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

落户张江高新区临港分园的企业,可享受上海张江高新区的相关政策。

第六条 创新金融服务

引导银行机构建立符合临港企业成长特点的融资服务机制,制定专门的企业信贷政策。

设立1亿元规模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联合产业基金、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投贷保”联动机制。

引导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临港地区智能制造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对为智能制造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1.5%给予补贴。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取得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设备器材,对承租企业按租赁标的物总额的5%一次性给予扶持,最高500万元。

第七条 加快推进与自贸区联动发展

落实与自贸区联动发展,复制推广自贸区31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制度。推进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实现临港企业“一站式”通关,临港科技创新项目享受通关专岗、专员服务。推进企业信用与通关便利挂钩。

优化重大件、特种件等大型机械装备海关查验机制,鼓励扩大进口先进技术、重大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培育出口跨境电商业务及跨境电商进出口供应链服务公司,推动自贸区大宗商品集散平台建设以及汽车平行进口试点。

第八条 加强规划土地支持

保障项目用地指标。经三委两局论证认定的重点产业项目,给予用地指标保障。

实行灵活的土地使用方式。在临港特定区域开展综合用地规划土地政策试点。根据规划,划定不同规划功能分区,明确不同功能分区的土地混合利用引导方向,允许工业仓储用途与商业、办公等功能混合,引导企业科技研发、总部管理等科技创新功能集聚发展。对土地用途的弹性管理进行试点。创新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区域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政策。

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以及先租后让、租让结合试点,经认定的功能性项目、产业项目优先在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内试点,降低企业前期成本。

附则 对既适用于上级机关、又适用本政策,以及同时适用于各产业门类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政策实行年限为2016年至2018年,由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制定操作细则并负责解释。

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

展开
上海临港奉贤园区
  上海临港产业区规划面积241平方公里,是上海市政府十一五期间确定重点建设的装备产业基地,也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授牌的装备制造和航空产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海临港产业区奉贤园区成立于2008年,是上海临港产业区的主导园区之一,总体规划17.04平方公里,南拥得天独厚的杭州湾岸线码头资源,北接浦东铁路中心站与G1501、S2等高速路出入口,东连洋山深水港、浦东机场,西临上海东部休闲旅游黄金海岸,具备航空、港口、铁路、公路、内河五龙汇聚的区位优势。  上海举全市之力为临港制定的以特别机制、特殊政策为核心的双特机制也为入驻园区企业提供了产业扶持、政府服务、人才引进等全方位的最有力支撑。  成立以来,园区围绕产业发展战略,紧盯大集团、大项目,已成功吸引三一项目群、徐工项目群、天合石油装备、厦门建发物流、中储股份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落地,初步形成"以工程机械板块为核心,汇聚海洋工程装备、能源环保装备、航空配套、物流贸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园区经济发展新格局"。预计至十二五期末,园区工业总产值将达到1000亿元,园区导入人口数将突破两万人,成为奉贤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上海临港产业区位于长江口和杭州湾的交汇处,北临浦东国际机场,南接洋山国际深水港,具有"五龙汇聚"的综合区位交通优势。产业区通过S2、G1501(上海绕城高速)、两港大道等快速交通干道连接浦东机场、洋山深水港、上海市区和周边省份。规划建设中的轨道交通16号线将产业区纳入了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已建成的临港重件码头和2万吨级多用途国际码头可为装备产业提供重大件运输和远洋运输的便利条件。铁路芦潮港集装箱中心站、铁路平安编组站紧邻临港产业区,连接全国铁路网和其他集装箱中心站。产业区还规划1.2平方公里的内河码头,经1000吨级内河航道与长三角内河运输网相连。
园区动态
优惠政策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